马利民在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秦州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秦州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马利民
(2020年3月3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天水市秦州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雷鸣同志作了讲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系统、抓重点带全盘,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不断强化。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全面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常态监督,有效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紧盯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重大工作开展重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43个。快查严办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37件,立案35件65人,党纪政务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组织任前廉政考试70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463人次,动态更新全区1578名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强化政治担当,管党治党更加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提高准确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的能力,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3人次,同比增长50.5%。占比分别为71.8%、25.2%、1.35%、1.65%,做到了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不断拓展和深化。
——持续纠治“四风”,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把严查重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件,问责59人。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关键节点集中抓和日常时间经常抓相配套,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问责24人。落实开展“基层减负年”要求,推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聚焦不落实的事,严查不担当的人,持续深入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逐一查清涉及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相关人员。
——保持高压态势,震慑效应充分彰显。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重点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精准有力高压惩治腐败。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86件,处置问题线索415件,立案1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8人。镇、街道纪(工)委自办立案案件70件83人,较上年增长14.3%。全年使用调查措施8项926次(留置3人)。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深化以案促改,强化以案为鉴。
——聚焦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有效推进。督促相关单位高质量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办结移交问题线索11件,问责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43件,处理57人。集中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扎实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清卡”10万余张,整改问题5100余个,有8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和交待问题,13个镇清退违规违纪资金共490余万元。全面做好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录入资金 63.7亿元,消化异常数据12万余条,整改异常数据7万余条,系统访问量达287万人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问题线索112件,处理11人,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16份。
——深化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始终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在具体行动中,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综合运用以案代训、跟班培训、集中轮训等方式,培训150余人次,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坚持从政治业务双过硬、纪律法律双精通的角度选拔使用干部,系统内外交流提拔干部15人。全面加强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政治业务能力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履职尽责,全力攻坚克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上热中温下冷”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精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还有差距;在全面加强监督上,日常监督力量不足,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多,个别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惩贪治腐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惩腐打伞”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三转”依然不彻底、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办案能力不强、动真碰硬的勇气不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专业素养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保持顽强定力,拿出百倍干劲,全力以赴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精准实施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的监督。“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最终都要落实到“两个维护”上。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治生态状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加强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党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忠实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符合党的政策,始终遵守党内法规。坚决查处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治理“七个有之”,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人”,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主要是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加强对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时时处处事事对标对表,校准温差、落差和偏差,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敢死拼命的精气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具体思路、务实举措和有效办法;转化为破除阻力、化解难题、干事成事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使命,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倒逼责任落实。
(一)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六项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月报制度;问题线索排查制度;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制度;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工作统筹推进制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切实发挥好“督战队”作用。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彻底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围绕全区“1彻查2推进5巩固10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查,重点抓好“三查三治”(查责任政策落实情况,治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查脱贫摘帽巩固情况,治形式主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查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治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贪赃枉法)。积极接收“12317”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快速答复、处理群众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面巩固“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效,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回头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精准问责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坚决纠正“疲劳综合症”,防止出现脱贫攻坚力度减弱、效率下降和摘帽后懈怠松劲、不闻不问等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围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兜底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查漏补缺,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在梳理解决老问题的同时,注重发现新问题,特别是对攻克最后贫困堡垒过程中浮出水面、改头换面的问题,要查找根源、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二)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乱搭乱建、执法不严和利益输送等问题。严肃查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不力,问题久拖不决的,及时约谈,追责问责。全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形成“镇+村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参与”的基层监督网络格局。强化村级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的领导和日常监督,督促严格落实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村级“三资”管理使用、低保动态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强化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考核、管理、培训。加强党务村务公开,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实施党务村务公开,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对城中村、城郊村等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实行“提级监督”,纳入区纪委监委监督范围。
(三)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上精准发力。坚持把惩治“腐伞渎”作为主攻方向,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黄赌毒以及民间借贷等背后的腐败行为,持续保持“惩腐打伞”旺盛斗志。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政法机关和上级机关移交、审查调查发现、群众检举举报等涉黑涉恶腐败和“腐伞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查,分类施策,攻坚克难,依纪依法处置处理到位。对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的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的问题线索,已查否仍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督办,确保四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零。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要逐一对账,凡未发现涉黑涉恶“腐伞渎”问题的,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逐案“过筛”,全面研判评查。对发现问题的案件,组织重新回溯核查,切实解决“见黑见恶不见伞”“重案轻伞”“大黑小伞”等问题。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跟进社会治安、乡村治理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开展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和教育卫生等行业乱象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各种行业乱象按期整治到位,紧盯“腐伞渎”问题,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同时,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等机制,推动“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严格落实,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一)监督领导干部自觉尊崇制度。领导干部肩负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的重要任务,承担着制度执行的重要职责,必须要有强烈的制度意识,带头不折不扣地落实制度、坚决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碰“高压线”,不当“老好人”,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避免做制度执行上的“两面人”。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自觉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监督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监督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责任,把推动制度执行贯穿于治理全过程,带动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事事按制度办理的行动自觉。
(二)严明纪律规矩推进制度落实。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律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特殊制度,是维护制度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党组织要运用严明的纪律,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以有力的监督推进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扎牢制度篱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推动制度执行力显著提升、制度效能不断释放。
(三)强化执纪问责倒逼制度执行。严格执纪是保障制度执行的关键。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力的表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消除“人治”思想、特权思想,自觉做到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理念。通过严格执纪、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责、纪律处分等措施,严肃查处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问题,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增强干部对制度执行监督的敬畏,既要让制度成为干部心中碰不得的“高压线”,也要让制度执行监督成为经常念的“紧箍咒”。推动和协助党委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查摆问题从下往上看、解决问题从上往下抓,持续推进“四察四治”。坚决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只喊口号不抓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报喜不报忧、文过饰非,不愿正视问题、不敢正视问题,充当“喜鹊先生”的问题;坚决整治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困难就下推,充当“跑堂伙计”的问题;坚决整治只有指挥部,没有战斗部,只有指挥员,没有战斗员,充当“甩手掌柜”的问题;坚决整治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懒政怠政,常规工作抓不紧,重点工作抓不实,创新工作无特色,充当“撞钟和尚”的问题。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开展明察暗访。持续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顽疾;严肃查处车补发放后,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问题;严厉查处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行为;深化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对压缩“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持续抓好基层减负工作。基层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不是一年的事,必须长期坚持,重点抓好“五个整治”,即:重点整治制定政策凭空想象、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问题;整治文件会议过多过滥,前脚部署后脚催要结果的问题;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繁要求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的问题;整治各种事务负担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的问题;整治问责泛化、减负丢责的问题。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压减各类评比、“一票否决”和层层签订“责任状”事项,避免基层刻意留痕、过度留痕,防止“一人干活十人监督”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党的领导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首要任务,也是根本目的,监督是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的基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加强权力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紧盯权力配置,监督党委和政府依法依规设置机构、构建权力体系、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督促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划清权力边界,推动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肃查处乱设机构、乱增岗位、乱定编制等违纪行为。紧盯权力公开,监督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推进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督促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馈机制。紧盯权责统一,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二)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建立完善监督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制度,推动和协助同级党委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约束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 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统筹联动各项监督。协同监督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重要保障,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统筹协同、贯通衔接、一体推进。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全区420个行政村村监委会职责不清、定位不准、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彻底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主动开展工作或工作错位缺位的,及时调整,并追究镇党委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要增强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综合分析线索的性质和内容,根据紧迫性、重要性和可查性合理确定处置方式;提高函询质量,增强函询效果;稳步增加谈话比例,强化“面对面”的教育监督。提高初核成案率,发现可疑点,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灵活有效运用措施,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查清主要问题,固定确凿证据。严格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执纪执法用权关进制度笼子,严把案件质量关,降低移送案件退查率。完善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和审理提前介入等机制,及早解决存在问题;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完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审判机关会商协调等机制,严肃对待退查,认真做好补证,确保移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坚守安全底线不动摇,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检查,一体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一体保证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一体保障“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场所安全。
(三)不断深化以案促改。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根源,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及时通报曝光,警醒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引为镜鉴,举一反三整改,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对受到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引导他们反省改正错误,重树干事创业信心,积极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提拔或重用。用好用足案件资源,通过制作警示录、警示片、警示漫画,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读本等举措,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运用各类红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直击个案“病灶”,解剖共性“毒瘤”,实现警示教育“查处一案、教育一批、净化一片”效果,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党组织。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锤炼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二)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巩固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全覆盖、常态化培训制度,持续开展以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增强程序和制度意识,练好纪检监察核心本领,不断提升专业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干部进出渠道,在干部选拔中体现监督能力导向,注重培养和吸收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三)强化自我约束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管理,使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相统一,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相衔接,八小时之内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管理相贯通。带头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约束家属亲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持续严防“灯下黑”。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强化内部巡察,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护短,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实干,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造陇东南经济社会发展带头区核心区和引领全市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