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及工作调度制度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3

 

 

天水市秦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及

工作调度制度

 

一、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和义务,努力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明确学习重点。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通过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悉党纪政纪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工作才干和执纪办案的本领;综合知识学习,重点加强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科技、金融和历史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

三、学习时间地点安排。理论和业务学习一般每周一次,时间定在周一上午,学习时间为1小时左右,地点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集体学习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或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委托的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代为主持。

四、学习内容安排。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按市纪委、区委统一部署的学习内容结合机关实际进行;业务知识学习由审理室综合各室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领学人按照学习材料对应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确定,并由办公室负责提前向领学人送达学习材料。

五、创新学习方式。学习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可以安排讲授业务课程,谈对某一点知识的学习感悟及思考,读完某一本书的感想,开展业务研讨,邀请知名学者、先进模范人物到机关授课等形式开展。

六、坚持学习考勤制度。全体领导及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机关集体学习会,不得缺席,如遇特殊工作或重要事务,必须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报告手续,填写临时请假报告审批单(一般干部先向室主任请假,报分管副书记审批;室主任先向分管常委、委员请假,报分管副书记审批;班子成员直接向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请假)。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审批。

七、定期督查检查。每半年调阅一次全体人员的学习笔记,并向委领导报告结果。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

八、开展工作调度。按照“一周一调度”的工作要求,机关集体学习后,根据近期工作进展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阶段性工作和需要重点解决的困难问题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