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28

    秦州区纪委监委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导向,以点破面、靶向施策,拓面成片、精准监督,以构建全链条模式强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见实见效。现将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予以通报。

一、秦州区中梁镇何家庙村村委会副主任董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的问题

    2020年9月,秦州区中梁镇何家庙村村委会副主任董某民收取天水中梁石料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租金17.1万元,未实行镇管村用,私自组织部分村民召开会议商议资金用途。其中12.44万元用于代缴董家湾自然村622人2021年度合作医疗保险费用,3867.96元用于维修村内道路及管护费用,35082.4元用于维修宗祠,剩余7649.64元全部移交宗祠会长董某明支配使用。上述费用支出均以白条入账。2024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秦州区平南镇上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原村委会副主任王违规收取惠农补贴的问题

    2011年4月,秦州区平南镇上沟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学与村委会副主任王拜商议收取全村149户农户存折中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共计57030元用于道路及河道修整2023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以上2起案例,涉及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等重点民生领域,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强力推进集中整治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着力整治一批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