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天水郡派出所原党支部书记兼所长张宝龙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1年7月至2019年5月,张宝龙在担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天水郡派出所所长期间,该所以违规向辖区内棋牌室收取管理费、向案件当事人收取罚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 ,金额达1616384.4元,其中用 “小金库”违规发放办案补助及奖金福利支出283820元,违规购置办公车辆及办公用品支出460826.75元,违规吃喝吃请消费支出393290.6元,398886.82元用于其他支出, “小金库”现存资金79560.23元。张宝龙同志身为领导干部,在担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天水郡派出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违规向管理对象及案件当事人乱收费,用于违规吃喝、滥发补助、奖金福利等,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1月25日,秦州区纪委给予张宝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秦州区监委给予张宝龙同志政务撤职处分。
二、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东沟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存喜、原村文书张从来违规支付餐费和送礼等问题
2014年,皂郊镇东沟村核桃园进行补植补造时,由时任皂郊镇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张从来在张家山村统一为群众发放,每株违规向群众收取0.5元用于支付运输及人工费用,共收取4070元。其中用于支付运输及人工费用计2375.08元,违规吃便饭支出1051.5元,违规购买清油送礼547元,结余96.42元由张从来代为保管。另外,高存喜、张从来在2012年在东沟村果树建园时违规向村民收取苗木费共计3700元用于支付运输及人工费用。此外,张从来2013年还违规享受危房补助10900元。高存喜、张从来在分别担任皂郊镇东沟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收取的苗木运输款支付餐费和送礼,对此二人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17日,中共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委员会给予高存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从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12594.92元(含张从来违规领取危改补助资金10900元,餐费和送礼费1694.92元)予以收缴。
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董坪村党支部书记董小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5月至11月,天水镇董坪村村委会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用村级办公经费违规购买香烟、支付餐费等共计1563元。同时,董小利还存在违规收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5900全部用于村务支出等问题。董小利在担任秦州区天水镇董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香烟及支付餐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3月13日,秦州区纪委给予董小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1563元予以收缴。
本次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乱收费,用于吃喝、滥发补助、奖金福利;有的违规支付餐费和送礼。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纪破规,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部门纪检组要坚守监督责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