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源:秦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8

      1.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大门镇副镇长王某、唐某某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2019年5月,天水市秦州区大门学区教师范某某隐瞒其财政供养人员的身份,利用其在参加工作前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的身份,违规向大门镇政府申请提交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材料。时任大门镇政府计生办主任、大门镇创业担保贷款经办人唐某某在未认真对范某某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即在贷款审核表乡镇审核意见栏中签字通过,时任分管领导副镇长王某审核把关不严,在贷款审核表上签字通过。2019年6月25日,范某某获得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2020年4月,国家审计署驻兰特派办审计反馈违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问题后,范某某于2020年4月19日归还了创业担保贷款本息共计156671.63元。对此,王某负主要领导责任,唐某某负直接责任。2020年11月19日,秦州区监委给予王某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唐某某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2.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大湾村原党支部书记万某某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大湾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万某某,在新农合参保工作中,对参合费用收缴账目管理混乱,未及时完善、更正参合人员信息,盯对校正参合人数,导致8人因参合信息错报、3人因漏报而未能及时享受新农合报销的惠民政策,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万某某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0月8日,秦州区关子镇党委给予万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处关村驻村干部李某某工作不细不实的问题。2020年4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王坡村时,平南镇处关村驻村干部李某某对所包片内王坡村易地扶贫搬迁户李某某家旧房拆除情况不掌握,实际未拆除,向巡视组反映该搬迁户旧房已拆除,工作存在不细不实的问题。对此,李某某负直接责任。2020年5月29日,秦州区平南镇党委给予李某某同志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