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干部马强违纪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19

2019年5月28日,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受理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干部马强违纪案。

现已查明,2008年,马强在甘肃政法学院学习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09年6月大学毕业后,其将党组织关系随转至居住地秦州区玉泉镇石马坪村党支部。2010年1月,马强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被分配至原秦州区环保局工作,未及时主动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其工作单位党支部。后马强未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比例交纳党费,一直以农民党员的身份在玉泉镇石马坪村党支部交纳党费,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马强累计少交纳党费1340元。直至2018年5月调查组介入调查后,其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支部,并补交了其少交纳的党费1340元。

经审理室审理认为,马强身份共产党员,在工作期间,党性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违反组织纪律,未按照规定及时主动转递党组织关系和足额交纳党费,未尽到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造成了不良影响,应予追究纪律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