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秦州区纪委监委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深入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现将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予以通报。
一、秦州区藉口镇北灵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平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
秦州区藉口镇北灵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平工作失职失责,将2016年至2019年涉及张某成等12户农户的共计25181元土地流转费未及时发放到户,而是全部用于垫付本村脱贫户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其他村务支出。2024年1月,张某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秦州区皂郊镇老湾里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高某保违规使用救助款的问题
秦州区皂郊镇老湾里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高某保将2009年灾后重建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款17210元,用于支付2011年耍秧歌费用2000元,2012年修路铺砂费用9000元,2013年修路铺砂费用6260元,以上三项支出合计17260元。2023年7月,高某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自警自省,引以为戒,坚决守好纪律规矩底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个聚焦”和省、市、区纪委监委“4+1+1”整治重点,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